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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有志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省内2008、2009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或医学专业本科生(影像、检验专业大专生也可报名);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三、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四、毕业后按照协议到陕西省内基层从医从教;

五、本省生源优先、本县(区)生源申报本县区优先。

需求信息

2007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项目全省共报需求2029个。其中卫生类需求岗位933个,教育类需求岗位1096个;2008届毕业生需求1114个,2009届需求915个。共涉及57个“振兴计划”实施县(区)。具体专业与名额见附表

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一】

陕西省2008、2009年基层人才需求信息【二】

优惠政策

根据《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关于做好2007年“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发[2007]165号)规定,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的大学生,符合“振兴计划”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当年享受国家1500元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再给予4500元资助)。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毕业离校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时间为师范专业4年,医学专业依据其学制分别为3-5年;

二、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从2006年起,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全部在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本、专科生报考公务员,给予加分照顾;

三、实行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从2008年起,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主要从具有二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四、逐步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到2010年全部从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五、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到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以下工作的本科生高定两级工资,专科生高定一级工资,离开扶贫重点县的,取消高定的工资;

六、建立职称评审导向机制。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今后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责任与任务

获资助的大学生与省人事厅签订协议,服务年限师范专业五年以上,医学专业六年以上。

按照《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规定 “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的学生,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由省人事厅予以通报并在网络和媒体曝光,本人退还全部赞助、培养费用,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就业”。

 实施学校

2007年实施学校有: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
西安体育学院
陕西中医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
西安医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
宝鸡文理学院
渭南师范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商洛学院
安康学院
榆林学院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