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党总支连续七年义务支教服务

时间:2019-11-11 12:01:53  来源:西部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党总支连续七年义务支教服务

西安美术学院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中国画学院党总支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连续七年赴西安市莲湖区听障康复教育中心进行义务支教服务。


西部网讯 西安美术学院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中国画学院党总支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加强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强化社会实践育人作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第一党支部连续七年赴西安市莲湖区听障康复教育中心进行义务支教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才能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在西安美术学院,有这样一群青年,将自己的热情挥洒在支教服务中,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们奉献出自己的一份青春力量。每个周五,风雨无阻,中国画学院的学生党员们都能够按时前往莲湖区听障康复教育中心教孩子们写字画画,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添加一抹温暖的色彩。

为了弘扬雷锋精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党总支学生第一党支部从2013年起成立了“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这支队伍对莲湖区听障康复教育中心爱心活动的发起,源于该院2006级学生陈佳悦,她患有先天性听力障碍,在美院学习期间,师生们给予了她许多的关心与爱护。毕业后,她的母亲为回馈社会,创办了莲湖区听障康复教育中心,给了有听力障碍儿童们一个温暖的家。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党总支在得知情况后组织全院师生进行了爱心募捐活动,并决定对康复教育中心进行无偿义务支教活动,用同学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帮助听障儿童,让孩子们用他们自己手中的画笔在无声的世界里打开心灵的窗户。

49add8c146351af3f6855d8c7c619990.png

d2c5abfae8b06fa34dbbfe390c5b51e3.png

走进课堂,义务支教

从2013年6月起,每周五,由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的“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的同学们都会按时前往听障康复教育中心进行支教。服务队同学们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和听障儿童的兴趣开设了书法、国画、少儿绘画、手工等课程。七年来,近400名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参与了“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活动,风雨无阻,从未耽误过孩子们的每一堂美术课。同学们的精神感动了听障学校的师生们,受到了听障学校师生和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d0c5967a0cb6c82d6b82c0b31b000e11.png

57737478e4308dd91179f1eee8954ca3.png

走进生活,共同成长

为丰富听障学校学生的生活,使他们感受到更加多姿多彩、幸福欢乐的学校时光,中国画学院“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曾先后多次组织联谊活动,邀请听障学校师生到我校参观“开放的西美”毕业季展览;邀请师生们到我院参加毕业生晚会表演等。自2015年起,连续五年“六一”儿童节,“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赴听障学校开展“六一”儿童节主题支教活动。

5f94031853389ad8ed1b8119a52ee8c6.png

74d280745dc49031ea6fce61156788b4.png

走进操场,热爱运动

为了使听障学校的孩子体验到运动的快乐、竞争的乐趣,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协作精神,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中国画学“小画笔”义务支教服务队与听障学校联合举办了两届“手拉手,心连心”趣味运动会。

8021e759b76b7276e2eee274fa177aa3.png

西安美术学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引领,注重学生理想信念的培养,将义务支教活动与其紧密相联;让学生们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主旋律,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的新时代大学生,紧跟时代,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编辑:胡晋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了解陕西大事 关注陕西头条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邮箱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宣传自律管理承诺书

Copyright ©2006-2022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