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 全力守护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

时间:2023-08-30 08:11:31  来源:三秦都市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公安部交管局: 全力守护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

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据新华社电 开学在即,公安部交管局29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研判分析本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特点和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今年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结合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整改交通管理设施缺失、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按照要求,各地将优化交通组织,改进停车管理,强化指挥疏导,缓解学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加强学生上下学及集中返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和秩序管理,及时查纠、劝阻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学生安全无小事,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机动车行经学校路段要减速慢行,避让学生、校车,礼让斑马线;家长驾驶汽车接送学生的,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儿童要坐安全座椅,并规范停车、有序驶离;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学生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的,家长要尽好监护义务,不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不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编辑:呼乐乐

网站简介 |  本网动态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  工作邮箱 | 不良信息举报 |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本网站法律顾问: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洪
陕ICP备07012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3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36号 联系电话:029-85257337(传真) 商务电话:029-85226012 投稿邮箱:news@cnwest.com
Copyright ©2006-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WWW.CNWES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