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财政部近日下达1582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引导和支持地方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预计全国超过2000万学生获得生活补助。
二是加大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补助力度。从2024年起提高农村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东中部地区由800元/平方米提高到1100元/平方米、西部地区由900元/平方米提高到1200元/平方米,并适当提高高寒高海拔等地区测算标准,更好满足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需要。
三是支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动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同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此次下达约49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645.46亿元,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共计下达694.46亿元,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各地要统筹考虑辖区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等因素,在区县、院校间科学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不能简单“一刀切”。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等问题,保证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虚报冒领”等问题。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得将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认定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家庭的动态监测,防止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编辑:晓西